在悉尼西部,一名女子在行驶中的火车和站台之间摔倒,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判决她赔偿100多万美元。
2016年8月4日下午,Aluk majork Chol试图在奥本火车站登上一辆火车,被闭路电视摄像头拍到。
火车停了几秒钟后,她拿起购物袋,走向开始关闭的车门。
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,她伸出了右臂,但她的手提包带子被门夹住了。
当Chol拉着她的手提包时,火车开走了,导致她掉在月台边缘之间。
46岁的她声称遭受了这种“灾难性的伤害”,她的余生需要广泛的治疗和护理。
悉尼铁路公司辩称,Chol“是自己不幸的始作俑者”,她试图阻止车门关闭,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。
铁路公司方面还表示,哲某因醉酒失去平衡摔倒,并不是员工的过错。
理查德·卡瓦纳法官发现,这起事故是由一名警卫的疏忽造成的,他在允许列车开动前未能确保哲安全远离危险。
卡瓦纳在周三的判决书中写道:“我不认为(哲)只是因为醉酒而失去了平衡。”
“车门关闭后,当她抓着手提包的带子时,火车立即启动了。
“这导致她被拉或摇晃,失去了平衡。
“当然,她拿着手提包的事实本身就说明她离火车边缘有多近。”
法官接受了这一申诉,即乘客在最后一刻决定并试图赶火车以期上车是经常发生的事。
他也同意,列车员工不能每次都晚点,他说,如果遵守悉尼火车公司运行的“系统”是安全的。
法官指出,要确保所有乘客都离开行驶中的火车是不可能的。
他说:“然而,站在平台边缘显然是一个不稳定和非常危险的位置。”
Chol所受的一些伤包括需要大范围手术的骨盆骨折、脊柱骨折和膀胱破裂。
她被判为1,179,368.53美元,用于治疗她的广泛的术后护理,此前估计她需要823,064.00美元用于适当的住宿。
由于“共同疏忽”,按原来的1 60,251.54美元评估的损害赔偿金减少了33%。
Chol没有提出经济损失索赔,因为她从南苏丹来到澳大利亚后就没有工作过。
文章链接:http://m.900614.com/news/show-94969.html